原標題:足彩、賭博傻傻分不清楚 賭球可被處15日以下拘留
  國際在線報道(記者 林維):除了“今天誰贏了”之外,“今天你押誰?”成為世界杯期間另一句火熱的問候語。作為互聯網購彩合法化後的第一屆世界杯賽,許多球迷化身彩迷,分外關心每天的比賽結果。然而,當網絡紅人郭美美因賭球被抓之後,坊間又掀起熱議:到底賭球合不合法?如果我參與賭球可能被抓嗎?
  “就是在網上投註,網上有彩票和賠率什麼的,然後根據網上提供的信息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註方式就買了。買的也不多,就娛樂一下。(整個世界杯期間)總共買了10場左右,一共投了1000塊錢,最後輸了300塊錢。”
  來自北京的張先生不過是今年世界杯期間賭球大軍中的一員。他告訴記者,觀看比賽期間,小賭可以怡情。“如果不買一點的話,大半夜看球精力也沒這麼大,買一點看起來也有點意思,反正買的也不多,輸贏也不多,就當娛樂。”
  然而,很多人不知道,目前我國唯一的合法賭球途徑是足球彩票,網絡上許多賭球渠道是不合法的。中國的足球彩票起步較晚,上市時間為2001年10月,由中國體彩中心發行。
 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楊增輝律師介紹說,與合法的體育彩票相比,其他賭球渠道的設置缺乏相應監管。“從我國現有法律來說,足球彩票的發行和運作是由政府統一發行和安排的,而且也有相應的監管程序,足球彩票在我國法律層面是合法的,因足球彩票所籌集來的資金也被用於公益事業。但賭球行為,根據我國法律規定,它是一種變相的賭博活動,是一種違法的行為。”
  違法的賭球行為可能會導致什麼法律後果?楊增輝律師介紹說,在互聯網中建立賭球網站,負責人可能被處最高十年有期徒刑。“在計算機網絡中建立相應的賭球網站,或者為賭球網站擔任代理,以及接受投註的,屬於我國刑法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。根據刑法和相關法律規定,要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管制,並處罰金。如果情節嚴重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  本月9日,北京警方查獲一個在世界杯期間組織賭球的犯罪團夥,參與賭球的網絡紅人郭美美被捕。據悉,這個犯罪團夥在境外賭博網站開戶,通過電話、微信等形式下註進行賭球違法犯罪活動。
  賭個球也可能被抓?這則新聞讓很多參與賭球的民眾嚇出了冷汗。購買足球彩票的張先生透露,他有朋友在澳門相關網站賭球,那裡的賠率較高,甚至能拿到幾十倍的返還。“我一朋友買的是澳門的,因為大陸這邊‘返水’比較低,比如下一百贏一百六,但是澳門可能下一百能贏一百八。”
  對此,楊增輝律師表示,個人賭球不僅不受法律保護,可能血本無歸;還可能被認定為賭博行為,將受到相應追責。“第一,因為賭球活動產生民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,是一種無效的法律行為。比如說,賭客和莊家之間因為賭球產生的借貸關係,不受法律保護。第二,如果賭博行為成立,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,參與網絡賭球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可能會處以10日以上、15日以下拘留,而且處500元-3000元的罰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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